公告本市110年度加強犬貓三合一絕育補助計畫執行事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基市動防字第1100002535B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110年度加強犬貓三合一絕育補助計畫執行事項。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0年3月29日農牧字第1100042414號函頒「110年度遊蕩犬管理精進措施計畫」。
公告事項:
一、實施日期:自110年6月15日起至110年12月15日止(或預算經費用罄止)。
二、實施目的:為鼓勵飼主對飼養之畜犬貓、志工或民眾對無主野(棄)犬貓予以絕育手術,強化源頭管制,以能減少街頭流浪犬貓數量。
三、補助對象:本市完成計畫簽約之動物醫院或動物保護團體,透過設籍本市之市民(但於本巿寵物銀行動物收容所認養之棄犬貓不受此限)提出犬貓絕育需求,絕育完成,並同步確認該犬貓寵物登記、年度狂犬病疫苗注射均完成後,由動物醫院或動物保護團體統一造冊(清冊如附表)於計畫截止日前申請,審核通過後核撥至動物醫院帳戶。
四、受理申請單位:本所(地址:基隆市信二路241號1樓、電話:02-24280677)。
五、手術方式:公犬(貓)以去除睪丸手術、母犬(貓)以卵巢子宮摘除手術為主。惟基於動物健康狀況或飼養者意願,得變更手術方式,但以能達到絕育效果為限。
六、絕育手術按件酬金補助標準:公犬(貓)每頭補助新台幣800元、母犬(貓)每頭補助新台幣1,500元,植入晶片寵物登記免收費。
七、申請期限:自110年6月15日起至110年12月15日止(或預算經費用罄止),送件應完成至少10隻犬貓絕育或於每月五日前將上個月件數一併向本所請領執行費用(惟12月不受上述隻數限制,應於該月15日前送交)。
八、申請應備文件:
(一)執行基隆市110年加強犬貓三合一絕育補助計畫印領清冊。
(二)申請證明書。
(三)飼主或志工身分證正反影本。
(四)寵物登記證影本。
(五)有效年度之狂犬病注射證明影本。(若所附寵物登記證影本上已有最新有效年度之狂犬病注射證明資料者則免附)
(六)絕育手術前後照片各1張(術前照片:飼主及犬(貓)正面合照、術後照片:移除創巾後側照手術傷口縫合處,並附已取出之睪丸或卵巢子宮於動物身旁)。若為動物保護團體聘僱獸醫師執行流浪犬貓絕育,因故無法提出飼主或志工(登記人)與犬貓之正面合照,可以動物捕捉照片取代,但必須註明捕捉地點之GPS定位資訊與路名。
九、本所得派員實地查核動物醫院或動物保護團體業務執行情形,動物醫院或動物保護團體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如有規避、妨礙、拒絕或未依計畫內容提供文件或違法本計畫內容規定者,本所得予以剃除,不核撥該件酬金。
所長 陳 瑞 濱
附件:
1.110年三合一絕育計畫印領清冊
2.110年加強犬貓三合一絕育補助計畫契約書
3.110年加強犬貓絕育申請證明書
4.110年加強犬貓絕育計畫同意書
5.110年加強犬貓絕育計畫書
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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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年加強犬貓絕育申請證明書ODT檔案,11.74KB,下載76次,MD5:E1EDEB65AB376C51279E270B4B0458EA
- 110年加強犬貓三合一絕育補助計畫契約書ODT檔案,23.11KB,下載66次,MD5:8AEA0A1043CD9DB0D78F3AFF75BF7B85
- (空白)110年三合一絕育計畫印領清冊ODS檔案,6.06KB,下載149次,MD5:327DAD68F28DFD962ED5391D6B0A64C5
- 發布日期:2021/06/17
- 發布單位:動物保護防疫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6/17
- 點閱次數: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