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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組織架構

為辦理動物保護、動物防疫、畜產管理與獸醫行政管理,依據基隆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四條規定設置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本所掌理下列事項:

  1. 畜禽水產動物飼養場(含屠宰場)疫情通報、疾病檢診、監測、研究與管理、自衛防疫消毒輔導管理、病性鑑定、動物防疫法制事項管理及經濟動物人道管理等事項。
  2. 獸醫公共衛生管理、動物用藥品之管理、上市前畜禽藥物殘留之防範、獸醫師管理訓練及養畜戶動物衛生防疫輔導。
  3. 流浪動物收容管理、醫療救援、動物收容所輔導設立等事項。
  4. 動物及野生動物保護案件、宣導教育及法制事項管理、寵物疾病防治、絕育及登記管理、管制藥品管理、實驗動物管理等。
  5. 寵物業登記、輔導、管理與評鑑、寵物相關消費者保護事項、寵物殯葬業輔導管理、寵物用品業輔導管理及飼料之管理等事項。
  6. 畜牧場登記及管理、畜產推廣、畜牧類農情調查、畜禽年度生產目標訂定、畜牧類天然災害查報。
  7. 家畜、禽產製品認證輔導及管理、違法屠宰行為查緝、斃死畜禽非法流用查緝。

機關人員介紹

  1. 本所置所長一人,由具獸醫師資格者任之,承市長之命,受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之指導,綜理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
  2. 本所置技士、技佐及辦事員,技士及技佐應由具獸醫師資格者擔任。
  3. 本所置會計員,由市政府派員兼任,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並兼辦統計事項。
  4. 本所置人事管理員,由市政府派員兼任,依法辦理人事管理業務。
  • 發布日期:2020/08/05
  • 發布單位:動物保護防疫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0/08/05
  • 點閱次數: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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