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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隻誘捕籠借用方式
動物保護防疫所目前有購置貓隻誘捕籠提供社區、鄰里、動物保護團體、志工、市民因絕育、救援、尋回需要而捕抓貓隻之借用服務,並提供誘捕籠使用方式教學,借用人可攜帶身分證於上班時間至動物保護防疫所(信二路241號)或於假日至寵物銀行動物收容所(大華三路45之12號)填寫「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誘捕籠借據」商借貓隻誘捕籠,於捕獲時送交一般動物醫院或本市寵物銀行動物醫院辦理絕育。將誘捕之貓隻異地棄置,將涉犯動物保護法棄養罪責,依法將處以15萬元罰鍰。
貓隻誘捕籠借用,1人1證限借1個(如非本人應另持委託書),期限為7日,必要展延借用時間時,得以電話告知展延7日,展延以1次為限,未依期限歸還,本所得限制借用人歸還日起未來3個月不得再借用。
民眾使用誘捕籠之目的仍應與當地社區居民說明,否則常有遭動保人士破壞或丟棄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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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誘捕籠借據1080329ODT檔案,9.83KB,下載627次,MD5:72897F8DFF20B8A184F15908D1464736
- 發布日期:2020/10/13
- 發布單位:動物保護防疫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3/26
- 點閱次數: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