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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辦理本市113年度寵物登記站簽約事項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  公告

發文日期:112年12月7日

發文字號:基市動防字第1120200776B號

主旨:公告辦理本市113年度寵物登記站簽約事項。

依據:「寵物登記管理辦法」第9條及「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

二、申請資格:(一)本市轄內獸醫診療機構、寵物業者、動物保護團體或其他經合法登記之民間團體。(二)申請者應具備下列設備及人力,其建置需費用由申請者自行負擔。

1.具備接通網際網路(Internet)能力之電腦至少乙部及可瀏覽WEB網頁之軟體。

2.具備可判讀符合中央規定晶片之掃描器至少乙部。

3.具備可列印文件之印表機。

4.辦理新增登記業務,應另具備開業獸醫師(佐)資格或聘用契約獸醫師(佐)。

  三、申請方法:有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經本所審核核准後,再辦理相關簽約事宜。

(一)基隆市寵物登記機構(設立/變更/續約)申請表。

(二)晶片掃描廠牌及型號切結書。

(三)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四)開業獸醫師(佐)執照影本或聘用契約及該執業獸醫師(佐)之執照影本。(未辦理新增登記業務本項免附)。

(五)續約者得免付本項2至4款所列文件。

  所長  陳瑞濱

  附件:1.本市113年度寵物登記站簽約事項原函及公告。

        2.寵物登記站機構申請書。

        3.寵物登記委託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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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2023/12/12
  • 發布單位:動物保護防疫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12/12
  • 點閱次數: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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