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犬貓絕育補助
基隆市畜犬(貓)、棄犬(貓)絕育補助款申請須知
一、補助對象為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設籍於本市之市民。(認養本市收容所—寵物銀行之流浪犬(貓)民眾不受此限)
2.該動物需完成寵物登記。
3.該動物已注射狂犬病預防針並領有政府核發有效年度之狂犬病牌證。
二、本申請證明書乙份僅限申請乙隻動物之絕育補助款;請用黑色或藍色硬筆書寫,字跡不得潦草,若有塗改請於塗改處蓋章。
三、應於手術後14日內備妥下列文件至本所申請絕育補助:
1.絕育手術前、後之彩色照片各一張。(術前相片:飼主及狗(貓)正面合照;術後相片:移除創巾後側照手術傷口縫合處,並附已取出之睪丸或卵巢子宮於動物身旁。)
2.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本申請證明書上填寫之申請人與該動物之寵物登記飼主須為同一人,始得申請。)
3.寵物登記證影本。
4.有效年度之狂犬病注射證明影本 (寵物登記證上已登記有效年度之狂犬病注射時間,本項免附)
5.「基隆市畜犬(貓)、棄犬(貓)絕育補助款申請證明書」。(有*記號之欄位申請人不得填寫)
6. 基隆市寵物銀行認養申請書影本 (寵物登記證上有本所註明為認養者或非申請棄犬(貓)絕育補助者,本項免附)
7. 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非台灣銀行帳戶,需扣30元匯款手續費)
四、如發生下列各情事者,將以退件,不受理申請補助:
1.未依絕育手術申請書格式填列或檢附證件及相片者。
2.相片或證件影本無法辨認者。
3.申請人非設籍本市之市民。(認養本市收容所—寵物銀行之流浪犬(貓)民眾不受此限)
4.申請人身份證相片與術前相片非屬同一人,或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
五、補助款核發金額:
公畜犬(貓)每頭補助新台幣800元、母畜犬(貓)每頭補助新台幣1,500元,公棄犬(貓)每頭補助新台幣800元、母棄犬(貓)每頭補助新台幣1,500元。
六、領款方式:
核符之申請案件補助款項直接匯入其名下指定帳戶。
七、本所得派員實地查核申請案件之實際情況,申請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如有規避、妨礙或拒絕等情事,本所得原件退還不予受理,並將不給付任何款項。
八、「基隆市畜犬(貓)、棄犬(貓)絕育補助款申請證明書」所載之事項一旦經舉發或查察有不實、偽造之情事,本所除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與詐欺背信等追究相關罪責辦理外,並將不給付任何款項或追回已核發之款項。
九、本年度絕育補助總數量之限制,以補助款預算用罄為止,不再接受申請,本所可提前終止本計畫,請先來電洽詢。
十、若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
聯絡電話:(02)2428-0677分機201。地址: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41號1樓。
十一、「基隆市畜犬(貓)、棄犬(貓)絕育補助款申請證明書」非屬行政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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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年絕育補助申請書PDF檔案,136.01KB,下載917次,MD5:B880D357C719EE5165984D1593C36037
- 發布日期:2020/08/05
- 發布單位:動物保護防疫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12/30
- 點閱次數:7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