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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育補助款申請證明書及申請須知

基隆市畜犬、棄犬絕育補助款申請須知

一、補助對象為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設籍於本市之市民。(認養本市收容所—寵物銀行之流浪犬民眾不受此限)

 2.該動物需完成寵物登記。

 3.該動物已注射狂犬病預防針並領有政府核發有效年度之狂犬病牌證。

   

二、本申請證明書乙份僅限申請乙隻動物之絕育補助款;請用黑色或藍色硬筆書寫,字跡不得潦草,若有塗改請於塗改處蓋章。

   

三、應於手術後14日內備妥下列文件至本所申請絕育補助:

 1.絕育手術(需於本市動物醫院)前、後之照片各一張。(術前相片:飼主及狗正面合照;術後相片:移除創巾後側照手術傷口縫合處,並附已取出之睪丸或卵巢子宮於動物身旁。)

 2.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本申請證明書上填寫之申請人與該動物之寵物登記飼主須為同一人,始得申請。)

 3.寵物登記證影本。

 4.有效年度之狂犬病注射證明影本或寵物登記證上已登記有效年度之狂犬病注射時
  間之影本。

 5.「基隆市畜犬、棄犬絕育補助款申請證明書」。(有*記號之欄位申請人不得填寫)

 6.基隆市寵物銀行認養申請書影本或寵物登記證上有本所註明為認養者之影本。(非
  申請棄犬絕育補助者不需具備)

 7.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四、如發生下列各情事者,將以退件,不受理申請補助:

 1.未依絕育手術申請書格式填列或檢附證件及相片者。

 2.相片或證件影本無法辨認者。

 3.申請人非設籍本市之市民。(認養本市收容所—寵物銀行之流浪犬民眾不受此限)

 4.申請人身份證相片與術前相片非屬同一人,或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

   

五、補助款核發金額:

 畜犬公狗每頭補助新台幣800元、畜犬母狗每頭補助新台幣1,500元,棄犬公狗每頭補助新台幣1,000元、棄犬母狗每頭補助新台幣2,000元。惟申請棄犬絕育補助需檢附「基隆市寵物銀行動物認養申請書」影本或寵物登記證上有本所註明為認養者之影本以玆證明。

六、領款方式:

 核符之申請案件補助款項直接匯入其名下指定帳戶。

七、本所得派員實地查核申請案件之實際情況,申請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如有規避、妨礙或拒絕等情事,本所得原件退還不予受理,並將不給付任何款項。

八、「基隆市畜犬、棄犬絕育補助款申請證明書」所載之事項一旦經舉發或查察有不實、偽造之情事,本所除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與詐欺背信等追究相關罪責辦理外,並將不給付任何款項或追回已核發之款項。

九、本年度絕育補助總數量之限制,以補助款預算用罄為止,不再接受申請,本所可提前終止本計畫,請先來電洽詢。

十、若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所:聯絡電話:(02)24280677。

十一、「基隆市畜犬、棄犬絕育補助款申請證明書」非屬行政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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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2020/08/31
  • 發布單位:動物保護防疫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12/30
  • 點閱次數: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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