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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辦理本市114年度寵物登記站簽約事項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基市動防字第1140200626B號
主旨:公告辦理本市寵物登記站簽約事項。
依據:「寵物登記管理辦法」第9條及「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 定辦理。
一、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本計畫方案變更或終止。
二、申請資格:
(一)本市轄內獸醫診療機構、寵物業者、動物保護團體或其他經合法登記之民間團體。
(二)申請者應具備下列設備及人力,其建置需費用由申請者自行負擔。
1.具備接通網際網路(Internet)能力之電腦至少乙部及可瀏覽WEB網頁之軟體。
2.具備可判讀符合中央規定晶片之掃描器至少乙部。
3.具備可列印文件之印表機。
4.辦理新增登記業務,應另具備開業獸醫師(佐)資格或聘用契約獸醫師(佐)。
三、申請方法:有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經本所審核核准後, 再辦理相關簽約事宜。
(一)基隆市寵物登記機構(設立/變更/續約)申請表。
(二)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開業獸醫師(佐)執照影本或聘用契約及該執業獸醫師 (佐)之執照影本(未辦理新增登記業務本項免附)。
(四)續約者得免付本項2至3款所列文件。
檔案下載
- 114年寵物登記委託契約書(1140923)PDF檔案,159.23KB,下載18次,MD5:215096DA019B1395BE2E4EF3A6699A34
- 寵物登記站機構申請書-空白(1140922改)PDF檔案,118.23KB,下載11次,MD5:C6EC348CDFB0F944A67A7F07D9A43C11
- 公告辦理本市寵物登記站簽約事項 公告 掃描檔PDF檔案,648.81KB,下載22次,MD5:F7F94C438D36F4BB29A69FACF75BC6DE
- 發布日期:2025/10/01
- 發布單位:動物保護防疫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0/01
- 點閱次數: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