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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辦理本市114年度寵物登記站簽約事項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基市動防字第1140200626B號

主旨:公告辦理本市寵物登記站簽約事項。

依據:「寵物登記管理辦法」第9條及「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 定辦理。

一、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本計畫方案變更或終止。

二、申請資格:

(一)本市轄內獸醫診療機構、寵物業者、動物保護團體或其他經合法登記之民間團體。

(二)申請者應具備下列設備及人力,其建置需費用由申請者自行負擔。

1.具備接通網際網路(Internet)能力之電腦至少乙部及可瀏覽WEB網頁之軟體。

2.具備可判讀符合中央規定晶片之掃描器至少乙部。

3.具備可列印文件之印表機。

4.辦理新增登記業務,應另具備開業獸醫師(佐)資格或聘用契約獸醫師(佐)。

三、申請方法:有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經本所審核核准後, 再辦理相關簽約事宜。

(一)基隆市寵物登記機構(設立/變更/續約)申請表。

(二)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開業獸醫師(佐)執照影本或聘用契約及該執業獸醫師 (佐)之執照影本(未辦理新增登記業務本項免附)。

(四)續約者得免付本項2至3款所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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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2025/10/01
  • 發布單位:動物保護防疫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0/01
  • 點閱次數: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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